本實用新型涉及執行器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手動液壓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的氣動換向閥的執行器,當閥門工作現場出現氣源故障時,就無法實現換向作業,需要手動操作實現閥門的開關控制,但是現有的執行器不方便進行操作,因此,發明一種手動液壓裝置來解決上述問題很有必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手動液壓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手動液壓裝置,包括重載型執行器本體,所述重載型執行器本體的一端設置有液壓缸,所述重載型執行器本體的一側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有油箱,所述油箱的上方設置有手動泵,所述手動泵上連接有手柄,所述油箱的上方位于手動泵的一側設置有閥塊,所述閥塊的上方設置有液控截止閥,所述液控截止閥的上方設置有換向手閥,所述閥塊的一側連接有溢流閥,所述閥塊的一側分別連接有第一高壓軟管和第二高壓軟管,所述第一高壓軟管和第二高壓軟管的另一端均與液壓缸之間連接。
優選的,所述閥塊與手動泵之間連接有提油管。
優選的,所述閥塊上連接有壓力表。
優選的,所述液壓缸的輸出端與重載型執行器本體內的輸入軸連接。
優選的,所述手柄的外表面上設置有防滑紋路。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該手動液壓裝置,本質上是一個微小型液壓回路系統,利用液壓油作為介質,手動泵作為動力元件,液壓缸作為執行元件,液控截止閥和溢流閥作為控制元件,油箱、第一高壓軟管、第二高壓軟管、壓力表等作為輔助元件,當閥門工作現場出現氣源故障時,手動操作實現閥門的開關控制,所述手動液壓裝置,最大工作壓力可達16mpa,溢流閥回流壓力設置為12mpa,能輕松實現閥門的啟閉動作;單作用工作時,克服彈簧工作,液壓缸由最大彈簧力換算,反向動作時,打開液控截止閥,彈簧復位直接將液壓缸頂回原位,液壓油回流至油箱,保持出廠狀態;雙作用液壓缸為雙口進出,一路進出口接平衡閥,氣動工作時平衡閥處于打開狀態,保持平衡閥前后為零壓差,正常呼吸,不影響氣缸的正常動作速度,另一路進出口連接油箱上手動閥塊的進出油口,當需要手動操作時,將平衡閥關閉,通過切換手動閥塊上的三位五通手動換向閥,手動操作手柄實現閥門的啟閉,該手動液壓裝置,方便操作,效率高,值得大力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重載型執行器本體;2、油箱;3、手柄;4、手動泵;5、壓力表;6、第一高壓軟管;7、第二高壓軟管;8、提油管;9、閥塊;10、換向手閥;11、液控截止閥;12、溢流閥;13、液壓缸。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一種手動液壓裝置,包括重載型執行器本體1,所述重載型執行器本體1的一端設置有液壓缸13,所述重載型執行器本體1的一側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有油箱2,所述油箱2的上方設置有手動泵4,所述手動泵4上連接有手柄3,所述油箱2的上方位于手動泵4的一側設置有閥塊9,所述閥塊9的上方設置有液控截止閥11,所述液控截止閥11的上方設置有換向手閥10,所述閥塊9的一側連接有溢流閥12,所述閥塊9的一側分別連接有第一高壓軟管6和第二高壓軟管7,所述第一高壓軟管6和第二高壓軟管7的另一端均與液壓缸13之間連接。
具體的,所述閥塊9與手動泵4之間連接有提油管8。
具體的,所述閥塊9上連接有壓力表5。
具體的,所述液壓缸13的輸出端與重載型執行器本體1內的輸入軸連接。
具體的,所述手柄3的外表面上設置有防滑紋路。
工作原理:該手動液壓裝置,本質上是一個微小型液壓回路系統,利用液壓油作為介質,手動泵4作為動力元件,液壓缸13作為執行元件,液控截止閥11和溢流閥12作為控制元件,油箱2、第一高壓軟管6、第二高壓軟管7、壓力表5等作為輔助元件,當閥門工作現場出現氣源故障時,手動操作實現閥門的開關控制,所述手動液壓裝置,最大工作壓力可達16mpa,溢流閥12回流壓力設置為12mpa,能輕松實現閥門的啟閉動作;單作用工作時,克服彈簧工作,液壓缸13由最大彈簧力換算,反向動作時,打開液控截止閥11,彈簧復位直接將液壓缸13頂回原位,液壓油回流至油箱2,保持出廠狀態;雙作用液壓缸13為雙口進出,一路進出口接平衡閥,氣動工作時平衡閥處于打開狀態,保持平衡閥前后為零壓差,正常呼吸,不影響氣缸的正常動作速度,另一路進出口連接油箱上手動閥塊的進出油口,當需要手動操作時,將平衡閥關閉,通過切換手動閥塊上的三位五通手動換向閥,手動操作手柄實現閥門的啟閉,該手動液壓裝置,方便操作,效率高,值得大力推廣。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